2006年7月2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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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仲裁怎么办 法院起诉可撤销
姚廷辉

  2004年11月,太原王孝雄建筑设计事务所和宁波经济开发区万里行汽车配件模具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今年2月,宁波市仲裁委仲裁裁决模具有限公司支付设计事务所108980元设计费。裁决后,模具有限公司表示不服。
  模具有限公司不服仲裁的理由有:合同签订的是委托对方设计建筑施工图纸,王孝勇建筑设计事务所只提供光盘,《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按设计图施工,而光盘和施工图是两个不同的物质。协议明确规定:施工图经建设部门通过后,支付设计费20%;施工中途付设计费40%;余款在施工验收通过后全部付清。”而事实上,模具公司至今从未收到过对方任何正规、合格、有效的施工图纸,施工图都没通过,又怎么能付费呢?同样的一个工程,设计事务所作的一份造价预算高于北仑设计研究院100多万元。由于设计事务所未按时设计,工程不能如期上马,造成不能享受当地政府给与的优惠政策,经济损失达40多万元。
  对仲裁不服,该怎么办?律师支招: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从作出之日起就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履行。但是,如果仲裁裁决存在一定的错误,强制执行势必会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仲裁法》又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